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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9 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02 号),设立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二)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优质、和谐、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

(三)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城市客运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全市港口、航道的布局规划;组织指导港口、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七)负责公路路政、港政、航政、道路运政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相关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十一)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职责

根据主要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调研、督办、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宣传、后勤、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指导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规划基建科

负责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工程设计的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决算;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内部审计、政府采购、信贷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综合法规科

组织起草、审核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路政、港政、航政、道路运政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超限超载监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证件、标志服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拟订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措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交通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八)运输管理科

负责拟订道路、水路运力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统筹综合运输枢纽和场站建设、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物流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四化管理工作。